虽然没吃亏,但是后果都比较严重。
吸取教训,宁愿挨揍也不出手还击,吃亏就是便宜哈。
俺俩随木有“约法三章”,但是吵架不出脏字,宁愿气死,不动手脚。
早已庆祝了红宝石婚,金婚木有问题。
经验是,年龄大一点谈恋爱,三观已立,面带三分相,看中的人应该与自己是同类,不会太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