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久以来一直有一个问题没想明白: 自行车运动的普及程度远比网球好, 观众也应该比网球多, 器材方面应该自行车更贵一些。 所以从厂商赞助的角度来说,自行车运动的赞助厂商(不一定是生产自行车及相关配件)应该花的钱更多。
但事实是自行车运动员的收入似乎比不上网球。 业余的就不说了, 就说专业的, 网球运动员那是碾压自行车。
这是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