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是建国初第一大冤案。至今没有平反。所谓的“应该红党掌权,不应该白党掌权”,只是治国理念的争执。扣上“反党集团”的大帽子,太离谱了。
高岗自杀,被定性为“自绝于党”。根据现代医学的研究结果,自杀者在自杀前,大都已经患有精神病。这种精神病,源于抑郁,恐惧,狂操,精神压力,等,多种可能。说“自绝于党”,实在是冤上加冤。
“彭黄张周反党集团”是建国后的第二大冤案。邓大人已经彻底平反,不在话下。
“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案,也由邓大人平反,亦不在话下。
“林彪反党集团”是共和国最大的冤案。所谓“叛国,叛逃”子虚乌有。所谓“反党”,无中生有。黄吴李邱,都成了政治争斗的牺牲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共和国的诞生,四野最少可占半壁江山。连同高(岗)饶(漱石),这些冤魂让中华大地,永远不得安宁。平反冤案,势在必行,情在必行,理在必行。民望不可失,民心不可欺!
陈独秀,和他的两个儿子,陈延年,陈乔年,三生一世,光明磊落,忠于民族,忠于信仰。死得太惨,重于泰山。历史和人民应该给他们以高度的评价,而不应该抓住所谓的“路线斗争”,矮化他们。
呜乎,自古到今,忠臣良将,不得好死,只因他(她)们不想自己,只想国家,只想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