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四天内两提推动香港政改的呼吁 引起各界争议

来源: 十方 2010-03-10 11:58:39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803 bytes)
 主管香港事务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四天内两度呼吁推动香港政制向前行,接近中央政府的消息人士表示,这是中央发出最恳切的呼吁,希望泛民主派、工商界及建制派不要在政制问题上坚持己见,让2012政改方案获得通过。有五区公投运动成员指出,运动只是想反映香港落实普选时,要求港府顾及社会实际情况,做法完全尊重和正确理解《基本法》。

  习近平在4日出席港澳政协联合会议时表示,中央政府衷心希望,香港各界人士以大局为重,继续理性沟通,务实讨论,达成广泛共识,共同推动特区政制循序渐进向前发展。紧接着,7日接见港澳区人大代表时,习近平要求正确理解《基本法》,尊重中央权力。他又再度呼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以大局为重”。

  香港《明报》指出,按照惯例,国家主席胡锦涛应在7日接见港澳区人大代表。事实上,直到10日胡锦涛仍未会见港澳区人大代表,而是习近平接见的。有分析人士指出,近期中共高层连续赞澳贬港,并在香港特首曾荫权述职时点穴政制,此次胡锦涛的举动再次传达出中央政府对香港政制的不满。

  新华网指出,习要求港人尊重《基本法》规定及属于中央的各项权力,希望港人“以大局为重”推动政改。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称,习近平的言论让她“联想到”指香港无权进行公投。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梁振英在北京接受中评社专访时指出,习近平日前就香港政改问题所发表的看法,符合香港人的心声。

  对于一些反对政府政改方案人士的动作,梁振英说,目前香港越来越多人把反对政改方案的人归类为反对派。他从起草《基本法》开始,二十多年期里的体会总结,香港确实有很多这样的人,就是要反对,往往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例如,反对者提出2012年“双普选”,但根据《基本法》,香港的选举方式要改变必须人大常委同意,人大常委早已白纸黑字通过决议,但他们还是要求2012年普选。

  梁振英指出,他个人认为香港政制发展应该一步一步来走,2005年,香港已经失去很好的机会,他希望2009年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能在这2010年落实,并希望广大的市民,能够支持政府的方案。

  不过,公民党党魁余若薇指出,运动只是反映《基本法》要求香港落实普选时,港府需顾及的实际情况,做法完全准确理解和尊重《基本法》,认为现时有人将公投问题上纲上线至“国家统一和安全”,无非是想抹黑公投,做法如2004年的京官提出“爱国论”一样。她表示,香港人最紧最紧要争气。

  社民连主席陶君行认为,中央透过人大释法,一次又一次破坏《基本法》尊严,他认为,当不断进行释法时,就不会有人尊重《基本法》了。他还强调,公投只会充份体现主权在民的精神,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神。

  不参与五区公投的民主党张文光认为,五区公投只是希望废除功能组别的政治表态行动,当中不涉及挑战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家唔应该上纲上线。”

  至于公投,公民党及社民连则会加强公投宣传行动,余若薇指出,最重要是令市民认识公投议题,又呼吁全港市民积极互相拉票,以滚雪球方式推动五区公投。社民连主席陶君行则指,欢迎打压言论,相信这只会激起港人的投票意欲,激起港人对民主的追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时期《英皇制诰》及《皇室训令》的地位,确认了特区政府的组成办法、权力和责任、和中央政府的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基本法》确立香港为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国两制方针,保持主权移交前的资本主义制度,维持50年不变。中国大陆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等将不会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区政府会维持高度自治。

  《基本法》的权力来源备受争议。大部分中国法律学者认为《基本法》纯粹是本国法律的一部分;而另一些法律学者则认为权力源自两国共同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这种争议涉及北京政府对修改《基本法》的法理依据,以及香港法院对挑战《基本法》的权能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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