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老猫挑战遗嘱的可能性
母亲96岁高龄于2014年底在国内过世,现接律师通知她已在2006年初立有遗嘱,把名下全部的财产都留给当时和她同住的大女儿,如果大女儿先于她过世就留给大女儿的儿子。在立遗嘱后的2010年,母亲被大女儿送回国内,当时在国内的儿子证实母亲已很糊涂,不久就摔跤被送入养老院直至过世。在此期间至少我和国内的弟弟都不知有遗嘱。因母亲不识字,父亲05年去世时也没有遗嘱。我和国内的弟弟都认为遗嘱不合情理,母亲共有5名子女,她和父亲更早时买的人寿保险是平均分给每个子女的。而且现在想起母亲在立遗嘱到被送回国前,大姐和母亲住在我和母亲联名的房子里,她竭力阻止我回去与母亲同住,甚至母亲在我探望她时和我外出都嘱咐我不要让大姐知道,说大姐会不高兴,母亲被送回国时还以为去旅游。。。。按遗嘱这房子已一半归大姐了,她写信要求我除去名字。只给我房价的3分之1。请教,如果打官司否定遗嘱有多大胜算?我在佛州,这种官司大约要花费都少?我是否至少能拿到一半的房价?对不起,心很急,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