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辛丑条约》规定,清朝政府从海关银等关税中拿出4亿5千万两白银,赔偿俄、德、法、英、日、美、意、奥八国及比、荷、西、葡、瑞、挪六“受害国”的军费、损失费等款项。由1902年起至1940年止,按照条约所列办法及汇率,折合各国货币偿付,是为“庚子赔款”。美国根据本国海陆军费、商人的数量、以及估算的赔偿要求,要求得到赔款3400万两,最后从中分得3293万两,折合美金2444万元。
开始拿到钱以后,美国政府向公民通告,美国教会教士商人受有经济损失或死者之家属,皆可从此项赔款内领取赔偿抚恤之费。最后来领偿金的只有230多人,加上陆军及海军用费,共计所受损失为美金1165万。也就是说,当初估算的人数太多了,美国政府自己发现多要了一倍的赔款。
那么美国政府是不是善心大作,把这一发现主动告知中国了?也许... 大家根据经过,自己评断:
到了1904年,由于世界白银价格下跌,美国要求中国改用黄金赔偿。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在1904年12月上旬去同美国国务卿海约翰(HayJohn)商谈,争取仍使用白银付款。海约翰在谈话之中,意外讲出一句:“庚子赔案实属过多———”。这一信息立刻被梁诚捕捉,猜测美政府已发现其有关部门在上报庚子之乱的损失之中,有“浮报冒报”的现象。梁诚非常机敏地改变谈判战略,结果最后为祖国减少了近1160余万美元赔款。
当时中国青年有很大反美情绪。美国政府后来接受一位传教士的建议,把本该退赔的款项用来建立一所留美训练学校,清华大学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