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地问一声: 在座的父母拿到来美探亲签证后,
现在都是一年之内有效的MULTIPLE ENTRIES, 对吗? 如果父母在美呆了6个月后(假设落地时入海关时给了6个月的时间), 马上就回中国, 不延期. 在中国再呆上3,4个星期后, 再买张机票从中国到美国来. 按理说, 是不需要再次签证了, 对吗? 那么第二次落地入海关时能不能再给6个月了? 通常情况下能给几个月? 第二次落地入海关时凭着第一次的签证记录,有没有受到刁难?你们中间有没有父母亲自这么做过?
本胖再此唱个喏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