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申请签证填表时可以否认逮捕纪录吗?
如果一个没有任何错误动机但有无心失误的case在检查官开始起诉之前就完全无条件dismiss掉了,没有上法庭,并且expunction已经全部完成,律师说任何时候都可以否认曾经有逮捕纪录(但他不懂移民法,说至于那些方面他不知道),但听说这种否认权并不适合申请移民和签证的时候,而且必须要承认。但是这case并没有经过法庭,难道还是不能否认曾经有逮捕纪录吗?如果申请签证时填曾经有逮捕纪录,但未被convinced,会影响回国后申请签证吗?签证官可以看到这些纪录吗?好像对申请绿卡,工作反而没有什么影响,对不对?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