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了不起的, 认错就认错
本想对薄案和李案发表点看法. 总共三十八个字, 非有人说是抄的. 可对方又拿不出任何证据, 搞的对方下不来台. 对不起,我错了. 怎么能搞的让人家下不来台呢?
不久前, 转了个李敖几年前的帖, 结果被当成从城头抄的抓了"现行". 对不起,我又错了. 忘记在转帖的时候把李敖的名字去掉, 这样也好给人家个机会说你抄袭呀.
原以为在英坛, 写个段子, 逗个乐子没人会当真. 对不起,我还是错了. 因为我没想到, 还真有人把英坛当成自己家后院了. 还标上了号, 对号入座.
看到有人说"认个错人们更会另眼看待你", 想想看, 何必呢. 认个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免得那人吃不下睡不香. 要是发生点什么意外可如何担当的起呀?
不过要先声明一下, 我认错可不是为了被"另眼看待". 一个被称为猥琐的人被"另眼看待", "另眼看待"猥琐的人的人一定更猥琐. 这样一来, 我的这个错可就又认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