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我有过两次被追尾经历。。。。。。

来源: 2013-06-17 15:30:5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次是被一个德国人开的车追尾,双方留下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出面解决了,我开始缴纳的excess费也被退回。

第二次就不那么顺利了,被一个东欧人追尾,也留了对方的地址。但是交给保险公司后,竟然找不到这个人,跑路了。后来保险公司的律师起诉对方,可是终究因为找不到肇事者不得不放弃了。我的车保险公司修了,但是200英镑的excess费就不能退还了,而且还影响到后边3年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