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淡淡奶茶香’的回复!
看了你以前的帖子,这才明白原来自己在邀请信中注明一年期的往返时间其实造成了大错!
因为无论申请的时间长短,每次最多只能逗留180天。而我却以为一年往返多次最长可以逗留一年!
难怪签证官起怀疑了。哎!
现在就是不知道appeal时把往返时间修改至半年以内是否可以行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