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上学时的室友有一对上海人,都在读书的,长得郎才女貌的,对我还挺好的,都很友善。就是好赌,不是熬夜泡赌场就是拼命打工赚钱还债。
后来毕业了到伦敦工作就在没有联系。前几个月看报纸,忽然发现一大版的新闻报道中间那个照片看着那么眼熟,一看连姓名都不差。原来他们跟朋友合伙开妓院,还是连锁的,最后女的被抓男的逃跑了被通缉。据说还可能有贩卖强迫卖淫的事情。其实这事本来在英国是合法的,只是他们没按章申请执照更没交税还做的很张扬,经常有陌生人出出进进的,还有嫖客说觉得小姐精神恍惚像是被迫的,最后被举报了。一念之差啊。
不过我觉得被骗来做的是少数,多数是主动愿意来做的,真像电影《飓风营救》似的发生在现代社会就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