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中一房,Offer也被接受,deposit超过60%,剩下的想贷款。 问题是,老公那部分,去年底他们公司整个都降薪,所以他一直在找工作。2月开始新工作,工资比原来降薪前的还高一点。也一直没有失业的Gap。 听说试用期内贷款不容易,我们不想惹麻烦,就提供了去年到12月底的工资单,也没说他最近换工作并在试用期内。结果银行审查,要求再提供今年1月2月的工资单。 有人有过试用期内贷款的经历吗?可行吗? Thanks in adv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