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又收到网络公司的第2封信(第1封律师函也是网络公司寄来的,所以不会有假),还没拆,我打算把它给推回去,就说此人已搬走,网络是他遗留下来的,没关掉就走了,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另外再申请一个新的。看行不行???
谢谢各位的解答,我打算听从大家的一些建议,看可行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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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下载时间,看看当时谁住在这而现在已经不住的。
-黑公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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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10 postreply
14: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