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们写个回信说希望他们能举证,是具体哪个人的电脑下的
来源:
卫明
于
2010-01-24 05: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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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是学生共享,签合同的人已回中国。
如果看到这些,律师还较真的话,那他就是太闲着没事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