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关于双重国籍之想的贴子,其中关于美国那部分与实际操作不尽相同。实为误解相关文告。 已请版主删去。 在此感谢版主关照和大家的支持。 并请各位见晾。
因事关美国,不具体展开了。
小告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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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你是一位有责任心有道德的好同学,以小见大
-努力学习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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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09 postreply
1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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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还是要努力学习法律和政策
-又一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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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2009 postreply
1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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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好同学!建议组织委以重任。
-肖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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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009 postreply
01: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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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像你这么认真的真是难得啊,,,
-四国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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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2009 postreply
02: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