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告示

之前有一关于双重国籍之想的贴子,其中关于美国那部分与实际操作不尽相同。实为误解相关文告。 已请版主删去。 在此感谢版主关照和大家的支持。 并请各位见晾。

因事关美国,不具体展开了。

所有跟帖: 

结论:你是一位有责任心有道德的好同学,以小见大 -努力学习123- 给 努力学习123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09 postreply 14:17:13

教训:还是要努力学习法律和政策 -又一新来的- 给 又一新来的 发送悄悄话 (6 bytes) () 05/21/2009 postreply 14:30:03

认真的好同学!建议组织委以重任。 -肖蔚为- 给 肖蔚为 发送悄悄话 肖蔚为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2/2009 postreply 01:40:13

这年头像你这么认真的真是难得啊,,, -四国大战- 给 四国大战 发送悄悄话 四国大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2/2009 postreply 02: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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