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研读了英国相关规定。的确如此。出生时父母一方有PR的儿童已具有英国国籍,并且18岁(除18岁前已婚的)之前不能放弃。
那么按照中国国籍法的规定,这个儿童不能申请中国国籍/护照,Full Stop。
看来要保持儿童的中国国籍,要么就在孩子出生前先放弃自己的PR,要么就回国生,别的选择不多。
英国人的说法是:Child cannot renounce British citizenship, and Britain does not care what other country thinks。(个人看来完全可以理解,英国制定自己的国籍法干嘛要在乎别国的法律)
中国大使馆在处理与本国公民间的事务却要依据,而不仅仅是参照,别国法律,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