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政策直接导致了其国民的反应:一个以法律为主导的国家政策,国民以打官司来解决问题, 一个以强权为主导的国家国民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一个以官僚为主导的国家国民以找官来解决问题。在英国英国人不是也有靠打官司索赔的劣根性吗?你希望你的孩子沾染上何种劣根性?你说的中国人的劣根性那是当前在中国解决问题根本方法。你要改变它吗?那么你就要注意到政府的政策是引导国民行为了的根本原因。就当前这国籍问题,中国政府考虑的只是如何把外国的承认双重国籍和中国的不承认双重国籍“接轨”。实事上法律层面上根本没有问题,现在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也是按照你入境时所用护照来决定你的国籍。而中国害怕的是有有外国籍的人用中国护照入境犯案,怕被外国政府逼迫交人。于是从来不考虑国民便利的政府就定下一个方便自己麻烦人民的政策来。这种定政策的方法,必然导致国民对政策千方百计地逃避。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国民对政策不屑一顾,上有政策下有策的风范。到现在中央政令几不能行,这是谁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