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使馆上的,第一条就有实质上的错误

来源: 2009-05-15 05:56:2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条原文:“(一) 中国公民在英国出生儿童,如父母一方为英国公民,或持有英国长期居留权,该儿童具有英国国籍,......”。

像下面讨论过的,如果这样的小孩不申请英国国籍,而合法申请中国国籍护照,英国是不会强迫认定小孩是英国国籍的,就是说也有这样的小孩不是英国国籍的情况。

上面说的实质,是在认定这样的小孩都有英国护照,或者“逼”着他们都申领英国护照。

呵呵,我把大使馆一群人都替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