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第一封信在2月12,就是要求还款,没有提到合同条款,
只是提醒一下该交多少钱,我们已经多交了多少,等等,给期限到2月末还款.
2月13她回信,全盘否认我已经交了那么多.到此为止,我发现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跟人品有问题的人打交道,那就得理由证据一条一条写明白了。
因此我昨天写了第2封信,将合同相关条款列上,将我所有付款凭证全部都附上,因为我和老公都是参加childcare voucher scheme的,因此都有每次付款都会给我们payment notice,上面清楚的标明数额,日期,付给了谁谁等,有她的具体名字在,她逃不掉也无法赖帐。
在昨天的信中,我写上了,如果截止到3月1日还没有收到全额退款的话,我会通过small claim court解决,如果通过small claim court解决的话,我会考虑claim compensation.我觉得我给她的还款期应该是够了,从2月12日到3月1日,500镑,就算她再安排生活,也应该算是fair。
看到你们上面的留言,我觉得我的行动是在一个正确的方向。
谢谢各位。提醒一下各位,平时留相关证据,还是很有用的,我儿子额头的伤疤及嘴上的血泡当时没有拍照片,现在后悔。尤其那血泡,(当时我发过帖子)当时照个照片就对了。不过我已经跟警察及ofsted都提出我的concern.
那天我发帖子也看到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小磕小碰是常有的,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现在有些转变想法,当妈的,自己应该有个第一反应,如果第一反应,孩子的伤很奇怪,就don't let it go!!! 如果第一反应这样的伤口很正常,那就算了,小心一些即可。
谢谢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