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很多年前的两个合作

来源: 2014-03-31 21:15: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曾经说过,两条底线,这两个都不是以法律为底线的合作。 
一个我投的别人。10年前,一位朋友的公司遇到技术和资金的瓶颈,干不下去了。这位朋友以前帮过我,所以我出钱帮他过了那一关,后来陆陆续续帮他度过了一些难关。 基本上是君子协定,一开始我就说了,你搞的我不懂,不懂我就不管,出的钱你愿意当作借的也行,当作股份也行,你全权代理。赔光了就算了。 这是一个纯粹帮忙的。10多年了,朋友情分在。

我其他方面与人合作,但股票基本上不与人合作。唯一的一次,大约是15多年,这次是别人投我。那时还在读书。 一位前辈主动提出出资,我操作,3%的管理费,前3年50%的利润,以后30%的利润归我, 我无风险。 后来是由于我不认同一些结构上的东西(与钱和投资方式没关系),再加上这位前辈投资地域的变化,很自然结束了合作。此后,遵循行规,我5年没碰股票。

觉得,关键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