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的合作,也要看性格理念是否要合。
今儿接到一朋友一通抱怨电话,就是觉得合伙投资者,也有点像夫妻一样,能相互忍耐,宽容,帮助最好,如果不能,整天心里不快,还不如散伙的好。
这个朋友前年和另一个朋友合伙用现金抢了个银行房,当时30万,一人出20万,另一个10万。现在房价应该在45万左右。这位朋友想去银行抵押贷款弄点钱出来再去买房,按照75%计算,可以贷出33万7左右。 而另外一个朋友不想贷任何款。这位朋友就问能不能他一个人只贷22万, 两人可贷款的2/3。 另一位说不行,只可以贷原来买房时朋友出的现金的75%,也就是15万。说这样才对。 朋友说如果不放心,可以用别的资产公证抵押。那位合作者还是说不行,说不愿意把事情弄复杂。
俺这位朋友气的够呛, 和我抱怨说,那个房子,从买,到装修,到维护,找房客,收租,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在做。另外一个说工作忙,家里小孩小,没时间,没车不方便,几乎只是每月坐等分钱。 我这位朋友因为没别的工作,有时间也就没计较。可需要对方帮一点忙的时候,得到的却是这个回答,实在寒心。
俺只好安慰他,实在不行,就把房子卖掉算了。 他说按他们之间的合同,要到明年才能卖。 虽然他的合作者愿意长期出租,他说,到时就是赔钱也一定卖掉,一口气抹不平的。
俺只好安慰他一下。
感叹: 找合作者,也和找老婆一样,合得来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