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建议(有点长):
我现在的房客(在芝加哥市中心的房子,一室一厅,现在的租金是$1200)昨天正式通知我他们要明年1月底搬出(他们已经住了两年了, 没有合同,我只要求他们提前两个月通知我。一男一女,男女朋友关系。都在西北大学上班)。我今天通知了租房中介去找新房客(可以在明年2月1号开始)。
问题是现在的房客今天又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想留下住到明年的6月份。这里是关键:男的要搬去西海岸上班。女的自己付不起$1200的租金。女的明年5月底毕业。她想再找一个人共同租,来分担租房费用。他们谈到签合同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女的能否找到一个人共同负担房费, 这是个问题。
我的想法是让现在的房客搬走。让新房客在2月1号搬进来。但是以前看过一位大侠的帖子,要留一些时间以免给自己麻烦。如果和新房客签了合同,旧房客到了2月1号不搬走怎么办?
另外,这个房子是2007年在高价的时候买来自住的。但因为工作的关系,搬离了这个城市。是被迫的异地地主。希望能省心最好。
对不起,太长了,希望大家给我一些建议。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