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的坏房客,怎样对付?地主们有经验吗?
法庭判租客要给我3千8百多块拖欠的房租,判完后他们又赖了20多天才走,我这法警赶要等他们有空,修理花费,加上又赖的20多天房租,拖欠的水费,损失惨重。于是我再次上法庭,这次,除去房客的押金,法官在很袒护房客的基本方针下,再判房客要付我一共5千二百元,房客跑了,也没有给新地址。于是,我向法庭申请了扣他们的工资的要求, 今天忽然收到他们的信和一张50块钱的支票,讲以后每月还给我50块,我算了一下,这笔钱还完要8年多!而且,怎么保证他们每月还给我?房客两人都有工作,没有小孩负担,经济没有问题,是赖皮坏房客,我是接受这钱,还是要法庭坚持按他们收入由法庭扣工资?谢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