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们想把原来的自住房出租出去,请了帮我们买到新房的中介。 她建议我们考虑出售,因为最近湾区的房价似乎升了不少。 我们就说那双管齐下吧。 有好买家就卖,没有就租。现在的问题是有关我们的租约里的2条: 1》 给她7%的年租金作报酬(月租金她拟定在4350)2》 如果日后租户决定买下我们的房子,她要收3。5%的成交价格。不知道这两条是否合理。 望大家赐教。先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