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主的一点感想

来源: 2012-11-08 04:39:4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最近一个房客被雷,说要搬家。没钱付这个月房租。本来前几个月就拖拉,一直将旧着他。这次是不行了。老婆在家带小孩。一点储蓄没有。
要求永押金住道20号。尽量不想和他搞僵,平时还是不错的孩子。新房客已经找好,期望他能按时搬家,不然下个月的租子就没了。

教训:一定要收最后一个月的租子。也就是说要三个月的租金才能入住。当然,section 8 除外, 他们由政府资助,一般房租有保证。帮他们多存一个月的房租对他们也是好事,他们真的不存钱。

坏处:找租客可能难一点。但是好处还是要大过麻烦。想我这个,搬出时一点leverage都没有了,许多他们该做的都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