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可以用Primary Residence的名义来买吗
我想做地主, 最近看了几个房子。 其中几个满意的condo都先接受 owner-occupany offer , 14天以后才接受investor的offer.
我想问一下: 我能否以 owner-occupany 的名义去买, 然后再租出去? 这样做, 好处是: 1. mortgage rate 低, 2. 可以去和别人抢房子。
但是 风险是什么呢? 是否违法呢?
如果我真地住进去了, 需要多长时间 才能出租这个condo?
我对房地产市场不太了解, 请大侠们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