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根本利益冲突之下哪里来的和气?一切按合同办理。
大多数的租约合同都会标明,如果租客提起搬走,TA仍然要负责一直到合约时间的房租。不知道老地主讲的收双份租金是什么情况。但是大多数的情况下连SD都可以不退还。
‘和气生财’是那位古人讲的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