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有一对夫妇看了房子,签了合同,交了押金,8月份开始租期,今天必须交8月份的房租。可是现在找不到他们了,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都找不到他们,怎么办? 我钥匙还没有给他们,他们还没有入住。
合同里面没有这种情况,只是说,双方签字,每人一份合同,合同就生效了。
后面还有其他候选人可以签合同。怎么办? 押金可否扣下? 是否可以跟其他人签合同?
今年运气比较背,这个房子已经有两个人交了押金,后来又由于客观原因取消了。这个是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