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客突然提前终止合同(break lease),同时拒付最后一月房租,现已搬出数月,不留任何地址。搬前曾当面谈过, 搬后又送email及邮局转送信件,均无回应。请各位高手指点迷津,有何高招能收回拖欠的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