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租客选美国,做房东选中国

来源: 2012-06-30 23:23:3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见了房东的抱怨,我就在想,为什么美国的法律比较保护租客呢?哦,一定是人权的重要性,保护租客的地位和权益。所以啊,美国的租客们是幸福的。

在国内呢,就反过来了,做租客的地位远不如美国的。我所见到的,没有见过恶意捣乱,毁坏房产而扬长而去。大约是国内保护租客的法律远未形成气候吧。也许我的逻辑不对,确实是未见过欺负房东的租客。

有一个上海的老友,租客不付钱,也不搬走,老友打了一个电话过去:“你真的是不想付钱了吧,那好,我就不要你的钱了,你住下去吧”。第二天,房客就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