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房客,还有半年的租约,现在人离开了还留下一些小东西,今早收到电话message 告诉他已离开。他找到工作到外州去了。
请问,在搬他的东西出来之前需要他写任何的信作为证明他完全搬走了吗?他是breaking lease,他签的租约有罚款的,我是不是需要把账单寄给他呢?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