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你的例子帮我上面说的做了很好的注解。是的,

来源: 2012-06-08 23:11:1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政府收私人物业作公用是美国宪法定的权力。你所说的老太婆坚决不搬的是面对私人公司。而国内的“强拆”,就算当地政府出面,其用途99%以上是被公司/私人发财的结果。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