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你的例子帮我上面说的做了很好的注解。是的,
来源:
如山
于
2012-06-08 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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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私人物业作公用是美国宪法定的权力。你所说的老太婆坚决不搬的是面对私人公司。而国内的“强拆”,就算当地政府出面,其用途99%以上是被公司/私人发财的结果。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