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昨天的帖得罪了某些agent. 但这也说明

来源: 2012-06-01 07:07: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Agent 和 buyer 的利益不是完全重合的。

我当然理解某些老中agent 对dual agent 的不满,因为老中agent 几乎都没有做dual agent的机会。

银行的REO房在老白agent 的手里,短卖房在老墨的手里。老中一是人少,短卖,止赎的更少。

我如果用buyer agent, 就尽量用老中agent, 同族嘛,互相照顾嘛。

但短卖就是这么个市场,有listing的为王。

就同一老墨代理,三月份又找到我,又有类似的一个deal, 但要我多付他一万,我犹豫了两天,嘿嘿,the deal was gone. 就像他说的一样,他那的cash investor 排着队等deal呢。这家伙手里经常有上百的listings.

法律层面上的问题,不过都是些技术和程序问题,对这些老油条而言,玩合法的游戏是小菜一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