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er的事烦死了,恳求建议。
先说下背景吧。第一次在美国买自住房。这个学区新房很少,JJ好不容易找到这个房主想要卖房,还没有放到Listing上。我们看了很满意,5月4号就下了offer,卖方JJ说她们另有2套房,家具可能不想要了,所以我们就买下了Dining-room 的3件套。中间来来去去搞了很久,终于敲定总价294,000. 我看了这房的TAX Assessment Price 是284,000 就在OFFER 上写了这个价钱, 将Dining-room 的3件套算作10,000附在 OFFER 的Addendum里。这样总价还是不变对卖方来説, 对我们来说 Property tax 也不会有所上涨因为价钱不变。但是对方律师说他们卖家具的钱要上税,而且即使这样他们一样报成交价为294,000. 想让我们换一种写法在OFFER里。 我们付commission 20,000, 而将成交价写成274,000. 我的疑问是,1.他们真的要报税吗? 2. 如果OFFER按他们要求写会有什么不利于我们的地方?第一次买房就遇到这么些问题,我有些怀疑房主是否真心想卖,都有CANCEL的冲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