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抢抢!抢房子的抢。
我一个客户。先卖,后买。
要卖的房子签约后,就开始抢房。
第一栋,当天上市,我们晚上就递进去了合约。还加了一点价。
都怪我,没有马上答应对方回租的要求,房子就卖给别人了。
第二栋,我还认识卖房的代理,心想能成。结果,人家觉得我们房子没过户,不READY.又卖给其他人了。
第三栋, 是客户自己找到的FSBO。市面上也就是90万出头。要价95万。地下室还没完成。我的佣金还要买方出。我明确告诉我的客户,价格太高。 他们至少吃三五万块钱的亏。但他们很喜欢这栋房子, 一定要买。我就和对方反复谈判。 因为对方并不真心卖,所以好不容易谈到93万。合约递进去,对方又找了一个代理。counter回来一些细节。再次谈判,完全达成一致。只等我们ratify了。
我的客户,因为他们要卖的房子,周五(26日)就要过户了。所以他们想等过户后再ratify. 对方催了两次,我也解释了两次。突然,周四晚上,卖方不卖了。
我的客户一下就懵了。我反复请卖方代理作工作,还是没用。
周五他们要卖的房子过了户。我们又开始抢。
28日下午4点,一栋房子上市。$919900. 本来第二天十点,卖方代理才放钥匙盒。我们坚决要求5点钟看房。
卖方代理亲自陪我们看房。看房的当场决定要买。
客户在外面,我在里面和卖方代理谈判。
我说,我给你全价,免去估价和贷款条件,今天晚上把合约递进来。你能不能今天晚上给我们ratify.
对方代理说不行。要等到第二天的开屋求售以后。
我说,我给你加到九十二万二。今天晚上给我们ratify.
对方代理说不行。九十二万四。可以今天晚上ratify。
我说好,一言为定。
晚上7点把合约递进去。本来我想加一条,This contract offer will expire by 12pm April 20th. 我的客户觉得口气太硬,怕惹恼了对方。于是改成,please respond before 12pm April 20th.
对方说话算数,当天晚上把合约送回来,counter了几个细节。我们马上就把它ratify了。
只有我们一家看了房子。
和那个私人卖的房子比,小了一点点。但地下室完成了。价格也低一些,同时对方出佣金。里外差了不少钱。所以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