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天发过贴,抱着侥幸心里等到今天,结果刚才卖主的经济人说,如果明天不过户(这个过户日期已经延长了两次),他们要我们交另外2万刀非退换性押金,才可以答应延长只一个星期,不然,他们要撤出合同,我的全部押金扣留。过户之所以一延再延,是因为贷款公司为一件小事纠纷了两个月!我的 loan officer, agent, 当然给我保税的CPA都有责任!急切请问各位大师出谋话策,该怎样应对才能尽量减少我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