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做过1小时,我老婆拒绝到餐馆打工,她大学同寝室的同学可是富婆(老公在国内一私企有不小股份)移民CANADA还到WALMART打工,还去做VOLUNTEER练习英语,她拒绝任何打工,只愿做她PROFESSIONAL的JOB。
她出来时,我已经工作有点时间了,不缺她打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