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求助:買房後原房客租約與deposit應如何移交?
剛買了一個condo,是short sale的,這個月底(12月31日)closing。現有一個問題不明,想請教投壇各位有經驗的大德:
此房內現在還有租客,租約要到明年的2月29日到期,月租$2100。Security Deposit為$2700。房客和新房主的我都願意在明年三月後繼續續租。我不懂的問題是,現在我該怎麽接收移交?是讓原租約在closing之日起自動作廢代之以新租約呢?還是老租約繼續有效,等明年3月1日再簽新的租約?另外我要不要向原房主要來這$2700的Security Deposit?還是讓房主把Security Deposit直接還給租客?我什麽時候可直接向租客收房租?
春木一點經驗都沒有,懇請有經驗的投壇同學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