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有设置世代信托吗?
今天跟律师开会,律师提出了这个概念,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有很多好处。比如说如果正常的信托规定让孩子40岁以后就可以拿到所有的财产,40岁之前只能每年从里面取较少的钱,那如果孩子40岁拿到财产,以后到了50岁或者60岁要离婚了,那这部分财产跟他们的其他财产没有分割混合到一起了,他们离婚的时候就按加州法律要被配偶分去一半。又或者孩子以个人的名义欠了债,当40岁以后,债权人也可以来追债。我的理解最简单的世代信托可以设置为孩子每年只能支取信托总额一个百分比的钱,他们可以负责做投资的决策,信托的执行人可以指定为Vanguard Fidelity 等。等到孩子去世以后,那信托的受益人即这个百分比的受益人就自动变成孙辈,被孙辈被去世以后受益人就自动变成曾孙辈。这个方案听起来从概念上说还挺好的,不知道执行起来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这么好,为什么大家不都设置成这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