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处理房客提前搬走(early lease termination)后的退押金纠纷

来源: 2024-03-30 14:44:2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最近有位房客在二月初突然现身PM的办公室告知自己老婆得了绝症打算紧急回加州治疗而需要提前中止目前的租房合同(到期日5/31),三周之后就搬出并归还出租房的钥匙。。紧接着这边PM就紧锣密鼓安排重新上市出租,以略低于市场价招到新租客4月1号入住。接下来便到了处理房客押金的环节,由于该房客是提前退租算违约,其押金理归房东所有,除非新租客在三月份内提前入住,那么根据天数退还部分押金,但新租客是四月一号才搬入,没有任何剩余天数可以折算后退还一部分押金,PM就发信给该房客列入所有费用清单(如扣除清洁费等等),告知没有可退换给房客的押金(甚至还欠房东三百多..),该房客不服气先后几次与PM几通信要求归还其剩余的所有押金,理由是他二月底搬走并且归还钥匙,三月份没有入住所以我们不该扣他的押金而是全额退还,也完全无视他违约提前搬走应该承担的责任。

至今为止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房客来信说要通过发律师函解决,大概就是双方要走small claim court打官司的路了。

现在想请教各位大侠以下几个问题和方案:

1)如果房东这边最终也不得不请律师走法律程序与对方律师在small claim court见,那么请这类律师的费用大概什么行情,还有这种情况下房东胜诉的可能性大吗?对方(房客)也需要请律师发函代理一切打官司的话,费用也是差不多的吗?

2)或是考虑各退一步,即尝试于房客再商量一次考虑到各自情况和立场,房东这边提议各承担一半损失,即愿意立刻退还一半押金,而且也愿意配合房客未来找租房时提供好的referral, 否则不同意的话房客这边也会通过律师来应对处理。

大家觉得如何,恳请分享你们的经验和建议,先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