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plex出租房有件事有点烦!麻烦各位老大给解解!
这个两单位的上个月把原来用油的热水器换成两用电的!当时那装的小伙子太忙!就装了一个暂时把他们两户都连一起!另一个要再安排时间.本来是也没大事,那先装的替另户多花几个热水$$$.也没说啥!可现在俺想把先装这户赶走!具体以后再说!今天听人讲如上庭的话先装这户可以告屋主把不属于他付的东东让他付.法庭会罚屋主的款!于是俺打给lawyer.还真有这回事!但lawyer教再赶之前付个几十块给他当用电费再双方签名.法官就没法说了!现在俺的问题是如果他不签真的很大件事吗?TMD!教训.又学到一条!!!谢谢老大们!同学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