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驱赶,法庭已经判决,上个周五是她可以待的最后一天。 我几次给租客发消息,她都没有回复,今天问邻居, 邻居说好几天没有见到她了。我是不是就可以认为她已经离开, 可以进房子去了。
叫律师赶的,周末律师不一定回复我的问题。
谢谢。
PS. 是继承的租客,没有押金, 没有社安号,比较怪的租客。一般租客,即使被赶了, 也会说一声离开了。她不回复我。难道我要周一去file Writ of Possession, 再继续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