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各位。 各种建议或者经验都可以。
房子在长沙, 20多年前身份证买的。国内的户口和身份证马上要注销。在户口和身份证注销前卖方是来不及了。 现在拿新西兰护照。 想卖房, 国内房产局要求驻外使馆证明身份证和海外护照是同一人才能证明房子是我的。
但是使馆不给领事认证。
请教有没有人遇到类似情况? 如何办的?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