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1,你确实都处理得很好。2,房客确实受不了这种脏(不是跟你耍花招)。3,提前解约通知发在30天以前。
按道理讲,你要收8月全月租金,讲得通。房客付到8月15号也讲得通,因为你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她的通知在7月15号之前发出。
我觉得你们是各自委屈着自己委屈,都觉得自己已退让了几步。
事到如今,不愉快也就一步之遥,为750块旁生枝节不值得。客观地说,房客确实是要搬走,不是想白住半个月,倒不是完全不讲理的人,也不是存着心要占你便宜,想欺负你。
我觉得你的心胸比较宽,不必争下这一口气。
好聚好散,一别两宽,各生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