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的任何行为,包括到期不走的损失,担保人都要负责。
到期不走,你不能接着收房租,而是开始驱逐holdover tenant. 驱逐完了以后,你再开始讨holdover期间她不付房租(或者你不收房租)的损失。
比如6/30到期。你7/1 开始驱逐holdover tenant,拒绝收房租。到8/30房子清空。然后找房客和她的担保人要两个月的房租。
告诉担保人,只要他们最后付损失,信用上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