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案子是个混乱的乌龙案件。法官和律师都在当事人(楼主)没有说明事实真相(第二次立案)的情况下误判了结果。
所以,要重新来过。
对于一个已经结束的案子,法官还能再写什么书面?说自己判错?
只能叫各自再归位重来。
不过这里,允许重来租客不用付租,再怎么说也得有书面啊……
所以很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