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还有别的细节。这个order感觉有惩罚的意思,不像简单的eviction,而且第一次已经evict完了。
楼主的问题是必须要搞清楚现在eviction process在法庭上的准确情况。
第二个 eviction 已经确认dismiss了吗?需要再file一个eviction case吗?如果需要什么时候可以file,半年之后还是现在?
从楼主描述来看,她可能还没有理解现状,想着上诉法官的order,所以想找律师打官司,人家当然不敢。如果不上诉,就按法官的order来,我也想不出来律师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