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很喜欢你的贴子,但这一次,很难苟同。警察是否滥权射杀无辜,还是应该相信法律和秩序同样在警察局有效。
否则,我们都得和乌克兰人一样,搬家逃命去也。
就事论事是一个好习惯,不要把HOA,耶鲁大学,博士学位,持刀袭警,警察枪杀这些事,攒在一起捣糨糊,越捣越糊涂。
就法制而言,事实证据最重要,一码是一码。
媒体的造势和发泄,最好不要用在这种场合,模糊视线,只利于煽情,不利于厘清是非,惩恶扬善,给人以吸取教训的机会。
这件悲剧相信警局欠大众一个交代,好歹美国是个法治国家,大家还是有信心滴。
若是发生在厉害国,诸如徐州铁链女的事迹,俺就公然悍然挺你的大作,因为那里没法子找到真相,煽情是必须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