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意见:是否接受有Forbearance记录的房客?

来源: 2021-09-08 00:34:4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坐标南加,内陆区。最近有一个SFH在招租,来问询/看房/交申请的人很多,但合适的很少。由于“禁驱令”的缘故,选房客不得不更加谨慎,请大家帮忙把关。

有一个家庭,刚卖了房子(刚COE,提供了Escrow Closing Statement),要来租房,提出可以一次性付6个月房租。

查了信用报告,情况是:女的,有正常W2工作,信用基本干净,660;男的,自雇,开修车铺,信用分只有516,比较明显的硬伤是,有两张信用卡今年初开始至今没付,被银行关卡;去年还有一个Medical Collection(以前Medical Collection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忽略)。

刚卖掉的自住房,自去年10月开始,信用报告上没有Mortgage Payment record,银行Statement上也没有付mortgage的交易记录。经过认真查询、对比escrow closing statement之后,发现原来他们这一年是用Mortgage Forbearance。

现在都要求申请人提供最近3个月的Rent Payment Proof,所以有些担心,这个家庭既然会用mortgage forbearance,那么今后也会使用pay 25% rent to stay的规则。(禁驱令何时结束,目前尚未可知啊)。

请问大家的意见,这样的房客,接受或拒绝?

谢谢分享意见。